宝坻区合作交流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31 15:00

2022年,宝坻区合作交流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为重点。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及时调整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合作交流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治能力。持之以恒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坚持学法制度,将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政策精神在工作中落到实处。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系统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工作密切相关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三)强化普法教育,营造普法氛围。始终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利用学习强国APP、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等,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推动机关学法用法工作走深走实,提高干部法治意识。

(四)严格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一是认真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严格贯彻落实《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规则》《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宝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到方方面面。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把关意识,把当好行政决策的“安全卫士”、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作为最重要的职责使命。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规范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协调、考核等工作,聘请郝青梅同志为我办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认识有待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央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紧迫感。

(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用理论指导实际不深不透,学习法治理论知识还不够广泛、不够深入,法治能力运用仍需深化,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待增强。

(三)法制宣传有待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活动和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单一,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增强,全办学法用法氛围不浓厚。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为全体机关干部讲法治专题党课,切实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意识。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要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

(二)弘扬法治理念,提升法治能力。着力提高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办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面法治观念,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使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