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2 14:15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求,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水平

一是学思践悟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以干部教育培训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实践和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宪法》、《党章》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机关上下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18次,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法76次。二是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开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涉法涉诉案件以及合同审核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23年,法律顾问对我委制发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参与起草审核各类协议、合同以及请示7件。

(二)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公正文明的法治队伍

一是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统一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帮助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制度观念,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强化以案说法,把旁听庭审活动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开展生动的以案释法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天津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落实执法、普法任务,营造积极健康的法治环境

一是将执法检查与实时普法相融合,实现执法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各执法科室严格按照市级有关部门要求制定行政检查计划,依法开展粮食流通、油气管道保护、清洁生产检查、节能监察、市场价格监测等领域行政执法检查,2023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51件,其中,行政检查247件,行政处罚4件,年度履职率10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时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的法律法规,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功能。二是做好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颁布日等时间节点进行法治宣传,深入到新苑社区、瑞博社区,林亭口镇刘辛庄村和李自窝村,发放《宪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宣传材料,帮助群众树立宪法意识,提升群众文明素质。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场,累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依托委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使普法更接地气,更喜闻乐见。

(四)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任务分工,依法依规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印发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在医疗机构、重点商贸企业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等开展信用监管分级工作,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助力我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3年度报送市级部门“双公示”信息2460条。二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红黑名单”,明确认定程序及奖惩制度。指导各部门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推动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信息,消除不良信用影响。2023年度帮助指导94家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完成信用修复。三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追责曝光力度。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的治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利用我区信用网站,提高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曝光率,加大违法失信信息公示威慑力,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仍存在着一些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执法检查实效仍需强化。今年以来各执法科室依据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但行政执法的创新意识不强,执法检查方式较为单一,影响执法效果。二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在进行系统平台填报时还存在操作不熟练的情况。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法治思维培养不足。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细致学习,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政策研究和理解的不够透彻。二是执法人员培训不够。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敏锐度不足,导致执法检查的严肃性、权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好一把手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组织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自评工作,推进各项任务纵深发展,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提升法治建设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带头尊法、学法、普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接访制度,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信来访,着力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宪法宣誓、法治培训、普法宣传等方式强化全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持续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政治担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各执法科室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聚焦围绕粮食监管、油气管道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继续做好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法程序,履行执法任务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各执法科室有效履行职责,通过宝坻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权责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把法治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执法培训的最终目标。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活动夯实行政执法专业基础,培育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的执法人员队伍,实现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双提升。

(四)加大普法力度,弘扬法治精神

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组织各执法科室有针对性地对服务对象做好普法工作,加大对《宪法》、《民法典》以及新修订的《天津市法治宣传条例》的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持续推动重点领域、行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充分发挥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