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财政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0:28

一、基本情况

财政局作为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部门法及其他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担负着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和指导监督各部门会计信息质量等职责。2022年年初,财政局原有执法人员36人,因退休和调离执法岗位撤销行政执法资格4人,本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4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6人。2022年录入行政执法信息10条。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学习宣传。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组织财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职责,有效推进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为做好新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组织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线上专题培训。组织预算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加深加固了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政府采购当事人执行政策的规范性和精准性,促进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二)执法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规范性。组织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参加市财政局安排的专业法考试并通过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和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参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公共法培训并通过考试。

(三)行政处罚和检查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法及财务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落实区人大财经委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审查工作,依法报告人大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依法做好向人代会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决算的相关事宜。

依法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规定,在年度预算经本级人大审议通过后二十日内批复单位部门预算,除涉密单位外,将65个区直部门、287个二级单位、24个镇街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2022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高级中学3家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检查全过程留痕,做好查前公示,主动公开检查重点和具体单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6个,依法依规下达检查结论,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完成整改。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开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持有金融类资产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建议合理、有效。

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将检查中发现问题形成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代理机构、继续提高服务质量,科学合理制定完整明确的采购文件,从源头上减少质疑和投诉事项的发生。依法依规审核审批政府采购项目,2022年共审核政府采购计划782项,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3项,举报1项。

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依法依规审核工程项目预算、结算,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累计审核项目258项,原报预算33.24亿元,审核金额25.04亿元,核减金额8.2亿元,核减率为24.66%。

将行政执法部门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地区安全治理,支持公安警用设备购置、司法局依法行政、政法委依法治区等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本年录入的全部执法信息中均为行政检查,没有发生行政处罚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分析自查,总结出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方面。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领悟的还不透彻,对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还不到位,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做得不足。

(二)执法工作有待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开展财务监管工作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三项制度执行还不严谨,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的不到位。

(三)以法治层面谋划工作能力还比较弱。面对新形式、新情况,对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跟进不及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意识不足,依法创造性开展工作较少。以法治层面谋划财政工作能力还比较弱。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逐步完善财政执法打下扎实基础。

(一)加大法治学习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培养财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树立依法为民理财的责任担当,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习《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水平,提高会计监督检查质量,推进新时期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在各工作环节的渗透。加大府采购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不定期抽查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推动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断完善依法保障机制,提高科学管理、精细理财的工作标准。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比对分析制度,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有效衔接,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三)严格落实规范的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开展工作,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规范政府采购相关程序,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投诉、举报项目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处理,维护我区财经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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