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1 09:07

2023年,区城管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市、区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全力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就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今年以来中心组学习党章党规党纪8次、党的二十大精神7次、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宪法》2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1次、《民法典》1次,党组书记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法治课2次,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全委4个党组织通过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进一步完善学法考勤、学法考法档案、“个性学法清单”“个性题库”,保证每人学法40小时以上,组织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考试通过率100%。开展全岗位、全覆盖的学习教育,运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城管干部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学习强国”APP、“天津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委参考率达100%,通过率达100%,做到学法、用法、执法、懂法全覆盖。组织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深化以案学法,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城管干部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宝坻融媒”、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将普法宣传开到“云端”。依托“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宝坻区垃圾分类”2个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涉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开设“以案普法--民法典”、“普法课堂”、“普法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每日法治金句”、“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专题栏目,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条文、党规党纪、《宪法》《行政复议法》、民法典、国家安全、垃圾分类等方面内容,促进法治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以来已推出“普法宣传”7期、“以案普法—民法典”7期、“每日法治金句—习近平法治思想”10期、“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8期、“党内法规”4期、“宪法宣传周”3期、《行政复议法》2期。四是创新普法形式,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办公场所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栏等设施滚动播放,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创新普法形式,拍摄普法宣传片1部,在立案、复查、整改、处罚等环节,全过程做好答疑解惑、明法释理,确保案件处理与普法教育“齐步走”。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提高普法工作质效。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9场次,深入大钟镇大靳庄和王山村、郝各庄李台村、海滨天锦园社区、华苑东区、国家安全主题公园、窝头河公园、潮南产业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养犬条例》《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让普法宣传“遍地开花”,同时将普法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在普法过程中建立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感染力。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一是明确普法任务,确保普法质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区城市管理委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的基础上,针对城市管理工作特点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公园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等与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城市供暖、燃气、道路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二是实施执法普法一体化。明确执法人员普法责任,行政执法支队先后落实市执法总队部署安排,组织街镇执法骨干开展执法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普法意识。开展法律专题培训6次,借鉴兄弟省市典型案例办理经验,发挥典型案例释法、指导和警示教育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水平。牢固树立遵法守法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并完成结业考试,增强了法治思维,提升了普法能力。三是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全方位、深层次加强普法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开展“八五”普法工作阶段性自查工作,认真总结普法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将 “八五”普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普法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人员,紧扣管理和执法职能,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创新“精准普法”模式,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实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普法工作提升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四是强化“管理+服务”,推进普法“六进”。持续推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法治社会”主题宣传,开展普法宣传进村入户、送法进园区入企业、普法宣传进社区、送法进公园等活动,为帮扶村村民、社区群众、园区企业、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防范电信诈骗、燃气安全、供热服务、行政法律等宣传手册和明白纸,用真实典型案例向园区企业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在倡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上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群众的法治需求,营造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套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将学习贯彻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凡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并开展决策前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并对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备案信息进行了更新、调整,确保网上备案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2023年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履职尽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法律业务,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法制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科学执法、柔性执法,突出加强法治建设,强化以学促干,以干践行,以行增效。本年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永久保存的执法事项110条,执法全过程记录时长4小时05分,存储容量27.3G。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8起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宝坻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集体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起,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一般程序案卷18件,结案18起,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发生,共计罚款31.51895万元。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执法服务。结合创城工作,开展渣土运输和露天烧烤督查治理工作,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打造良好生活环境秩序。围绕渣土运输治理任务,加强渣土运输污染管控,截至目前对违法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立案处罚8起,累积罚款17189.5元;约谈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项目方60余次。开展全区露天烧烤专项督导治理,进行两轮露天烧烤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专项行政检查315次,出动执法人员4990人次,做出行政处罚252起,罚款2.52万元。三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来访、来电、网上信访等反映事项,通过下达转办单、督办单要求业务部门限期办理、限期回复,积极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实施信访问题闭环管理,切实履行好信访工作职责。截至目前,我委接访共计2915余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群众的合理诉求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五)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燃气企业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加快建立城镇燃气供应保障长效机制,保障燃气供应正常运行。先后走访燃气企业20余家、面对面座谈60余次,不断加大与燃气经营企业的对接沟通,督促燃气企业继续优化用气报装业务办理流程,加大智慧化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气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加强

一是学习宣传氛围仍需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学习研究,平时更多的注重集中培训学习,完成规定性动作,自选动作学习形式比较单一。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学习的现象还未完全杜绝,学习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还需提升,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仍需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理解的还不够深入透彻,法治意识观念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尚需提高。三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仍需加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基本形成,但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能力水平距离先进水平还有差距,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城市管理问题还不够娴熟,用法的连贯性、深入程度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

一是持续跟进学习法律法规还不到位。执法人员掌握法律法规熟练程度直接决定执法水平程度,随着执法任务越来越多,部分执法人员放松了执法业务学习,存在“重执法,轻学习”的现象。二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专业,对法律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在处罚主体方面、执法程序方面、证据固定方面、文书制作规范方面还需要专业素质提升。三是落实常态化普法工作创新招法不够。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虽然能够做到通过以案释法、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但仍存在普法手段和方式较单一,创新招法不够,普法覆盖面不足等问题, 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还不够多。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运行有待顺畅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距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相关业务培训效果还不理想,委属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意识不够强,不能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存在发布时间滞后的情况。

(四)学法用法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对城市管理系统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学法用法的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手段宣传上还存在欠缺,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待增加,缺乏新的普法形式,普法内容设计缺少互动性和趣味性,激发不起群众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提高服务对象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方面创新招法还不多。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担当

区城市管理委党组书记、主任赵雪松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责任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推进的举措,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纲领来抓。建立主要领导抓全局、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站所队负责人配合抓、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二)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夯实法治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建立法治专题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用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网上学法用法”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解决问题能力。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决策

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各类决策制定过程中,能够在经过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最后决定。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推动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地落实。

规范依法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见实效

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普法学法用法年度计划,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确保全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统筹部门工作力量,对照普法责任任务清单,突出燃气行业法律宣传重点,精准发力,共同提升普法工作成效,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效果。

(五)落实“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自由裁量权规定、基准,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完成执法任务,公示执法信息,保留执法证据,完善法制审核程序,促进执法管理效果有效提升。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过程影像全部录入执法信息采集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在我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每一起法制审核案件合法合规,处罚得当。

(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坚持业务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持续开展城管系统培训活动,落实住建部“强转树”工作精神,制定年度培训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相结合,通过视频培训、集中学习培训等方法,巩固提高学习培训效果,达到了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目的。全年共组织各街镇执法人员和支队队员集中培训6次,参训人员200余人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学习制度,提升领导干部主动学法用法意识。加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政策法规学习,将法制课程纳入日常学习教育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学法用法学习,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成效。

二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专题授课制度等,突出领导干部的带头和表率作用。加强法治保障,严格法律审核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把法律审核和备案关;在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审核和提供法律咨询时,重点分析提示法律风险,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任务清单,落实责任,逐项推动,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律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开展群众性普法工作,重点宣传《宪法》《民典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行业法律法规,通过与重点单位共建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招法。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按照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权责目录,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生活废弃物、城市园林绿化、占用与污染道路、公共场所、卫生容貌、公共事业、城市道路、工程建设质量等多项监督管理职责和职权展开全面细化梳理,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和区级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行为案卷评查,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六是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是开展执法人员专题知识培训。制定综合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业务培训频次,拓展业务培训范围,开展专项指导,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八是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下大力开展燃气、供热、道路桥梁、运输撒漏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九是持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群众上访接访、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的调查处理,主动解决群众诉求,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