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城管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23 15:48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结合城管工作实际,以厉行法治为重点,解决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依法执政、公正执法。现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面突破:我委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舵引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工作实践,深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多想问题、多找差距,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朝着全面建设“四个之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带动法治宝坻、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持续前进。

(二)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权责目录,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生活废弃物、城市园林绿化、占用与污染道路、公共场所、卫生容貌、公共事业、城市道路、工程建设质量等多项监督管理职责和职权展开全面梳理自查,本年度未发现需调整项目。

(三)深化简政放权加强行业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和区级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垃圾分类、供热企业行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已完成,市容绿化企业跨部门联合检查已经完成。

二是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有序推进燃气、供热“网上办”、“掌上办”、“即时办”。推行受理申请、安装接入、用户回访“一站式”服务,做到办事流程、费用标准、工程进度“三公开”。

三是打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委今年先后对宝坻区城市道路及环卫公厕清扫保洁服务、宝坻区商贸街更新改造等6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四)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市城管委统一要求,为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参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委指挥调度中心对《行政执法常用文书式样》、《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3部制度文件进行了调整,并及时下发各执法大队,将法制监督贯穿执法全过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带头示范,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各类决策制定过程中,能够在经过集体讨论、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及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最后决定。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本年度共集体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4起,推动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地落实。

(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委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据相关新修订法律法规明确权责清单,界定权力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过程影像全部录入执法信息采集站。截至目前,2022年共存入作为行政处罚证据使用的永久保存的执法事项177条,执法全过程记录时长16时12分,存储容量77.6G。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共69起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在宝坻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立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选取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研讨、公开审案等形式,让执法人员直观感受案件办理过程,做到能够独立开展执法,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并适时开展案卷评比活动,从典型优案中,学习执法办案方法技巧,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成立宝坻区燃气安全委员会,建立燃气安全工作制度联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负责相关燃气工作科室,精准对接联系人,增强燃气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编制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应对燃气突发事件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

(八)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2022年我委共收到信访办和便民服务热线转办3540件信访件,1090个群众来电。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收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及时和信访人联系,做好解释安抚工作。2022年我委信访件无一例不办或拖办,办结率100%,有效调节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九)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营造干事担当的良好氛围:一是监督和制约执法行为。我委充分运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督、系统监督、全过程监督,本年度年共69起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一般程序案卷69件,结案69起,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发生。2022年共进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9起,结案69件,共计罚款248.772635万元。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委严格按照《区城管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每月19日之前将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本年度公开信息情况如下:《2022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等3项文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8项;《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等5项部门预算信息;《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等3项其他法定公开信息;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项;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项;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

(十)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功能,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本年度,我委在“城市智管”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为缓解群众出行停车难问题,我委积极推动智慧停车项目落地落实,项目规模包含城区72条道路路侧和15个街头绿地公园广场在内,对共计11224个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打造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1套,从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两方面着手,分为控制中心建设、平台硬件建设和管理系统软件、客户端App开发4大版块。针对路侧停车进行智慧化改造,打造智能停车设施并推出停车App,开展路侧停车泊位改造及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将街头绿地公园可利用的空地智慧化改造15个停车场,并完成停车泊位改造入网、充电桩建设等配套工作。

(十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一是发挥党委作用。我委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将我委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并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我委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规定在宝坻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部分,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保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2022年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9次,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分裂国家法》、各项党内法规等6次。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本年度重点推荐了5例行政诉讼庭审视频,委领导、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各科室分组观看,共200余人参与学习。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业务科室中重业务、轻理论的思想依然存在,对法治理论的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没有将相关法律法规吃透。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理解不深,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决策及执法人员队伍中还没能普遍形成。因此,在实际执法行动中受主观判断、经验主义的影响仍然较大,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方面的能力仍有所欠缺。

(二)执法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仍需提升:一是部分人员对于自身执法业务领域相关政策和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学习不够系统深入,主动学习意识不强,还存在遇到问题翻书或请示上级部门的现象;二是部分执法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欠缺,在确定适用法律法规、履行程序,制作调查笔录、现场取证等方面经验不足,不擅长主动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指导实践,限制了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进一步加强更有实效、有经验的专业法治培训;三是部分执法人员针对行政相对人应变能力差,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不高,将管理对象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不会做说服教育思想工作,动脑解决问题能力不够,执法方式相对简单,易引发对抗和冲突;

(三)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把关和依法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有待完善,听取相关意见还不充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有限,在日常决策、矛盾化解、工程监管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不经常不全面,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不足。

(四)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一年来,我委虽然积极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以及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还不够,难以起到公众参与监督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以加深公众印象、引导公众参与。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组织保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稳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科室抓具体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持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工作。

二是精心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年初,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委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了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方法和措施,并纳入委目标管理考核与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测评专项评议内容。定期听取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推进的举措,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三是带头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内共组织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次,《反分裂国家法》学习1次,《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1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1次,《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1次,《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摘编》1次;并组织开展“7·1党组书记法治课堂”活动,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我委将坚持改革创新的总原则,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力度,认真履职,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完善制度设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切实加强制度设计和规范化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一是制定执法人员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细化量化办案程序、自由裁量等工作。推动从严从实落实亮证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信息公示等要求,构建起职责清晰、运行高效、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健全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法律审核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细化审核程序和内容要求;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科学划分职责,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使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建设专业力量

一是锤炼政治品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法治本领,努力打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围绕执法难点痛点,分层级分类型地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首先重点抓实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继续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专题授课制度等,突出领导干部的带头和表率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其次,重点组织执法骨干集中培训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继续强化现场执法技能和办案技巧的培养,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和规范引领作用。针对机关各科室不同的工作范围和特点,深入开展与垃圾分类、市容绿化、供热燃气等业务内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全委干部职工将学法用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能力,将法治精神进一步融入日常的工作实践中。

三是抓好监督举措。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机制,定期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指导服务等方面对执法工作开展评议考核,将执法评议考核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以评查促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公开各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推行意见征集制度和公众意见反馈机制,提高政务透明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落实普法责任,助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利用垃圾分类宣传、文明条例宣传、卫生清整志愿服务等活动让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公园、进街道。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知法、懂法、守法社会氛围。

(四)加大信息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