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周良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3-25 11:30

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市、区两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周良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周良街道积极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办事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将各行政执法事项明确到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不定期地对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健全规章制度,推进工作创新

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调动各方面力量,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逐步增加。开展规划实施了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批评落后,充分保障了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逐渐帮助基层建立了一支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身边的法宣传教育队伍,并积极组织他们进行活动,从而保证了法宣传教育顺利进行。

(三)深化法治主题,丰富宣传活动

1、大力开展法宣传教育活动

在全街道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时间节点,依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及“九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集中宣传。

2、深入实施“法律七进”活动

针对辖区外来人员较多的特点,重点抓好机关干部、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周良街道通过张贴标语、举办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相关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以及其他重要节点,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法宣传教育,掀起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高潮,不断扩大法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4、疫情防控知识全覆盖

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群防群控意识。积极组织群众疫苗接种,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积极对疫情、防疫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全覆盖

截至目前周良街道已经组织举办6次法治专题讲座,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0000余份,张贴横幅近300条,宣传挂图264张,法治进校园4次,法治进企业6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6次。

)坚持依法行政和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完善执法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内容,增强公开执法信息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加强事前公示,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示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和服务指南等信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就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告知说明,能以执法文书告知的出示执法文书;推动事后公示,完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将行政执法决定和“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进行公示。

2、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影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记录文书,及时上传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按照主管部门明确的执法案卷内容、标准,对行政处罚、检查文书进行规范统一。

3、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程序

周良街道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工作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两大类。其中,重大执法决定共分四个小类,行政许可决定共分五个小类。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由周良街道法治办公室进行审核,提高了法治审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聘请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曹炳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兼职法治审核员。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同时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街道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

1、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治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治度,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2、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工作。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所有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风险点、监检点进行自查优化,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对街道所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实施,在全街道形成学法用法的新高潮。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对照迎检内容逐项清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改正。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及时公布。

4、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街道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周良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主动站在全市、全区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加快法治建设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系统、不全面。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为指引的思想意识,法治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

(二)缺乏群众信任和支持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基层综合执法承担了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且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职责。从我街道看,不管是市容市貌管理,还是违建整治,由于此前没有真正进行过严格的城市管理工作,群众对执法工作普遍存在抵触心理,当事人大多被动配合,群众对执法工作不够理解、信任和支持,无形之中加大了执法难度。

(三)法治氛围、法治环境存在薄弱环节

村居群众法治学习能力和群体存在差异,村居法治阵地、法治环境建设不足,还未形成人人学法用法、处处学法用法的环境建设。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制度,增强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以案释法”,不断提高人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全面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整合职能相近的机构,解决机构设置过细、部门各自为政和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推行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深化监管工作, 实行“信息化+标准化”全覆盖,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三)健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制度体系

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审议和报备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强化对法律顾问考核,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面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实现全过程真实、规范、完整记录,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全部经过法治审核。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理顺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关系,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五)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全力建设法治一条街、法治阵地,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