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家牌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30 14:27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牛家牌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职责规定,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职责,依法依规、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今年,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3期,组织4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100%,组织80名村“法律明白人”网上学法考试,通过率达到了100%,组织二批次6人参加任职考试,均取得较好成绩。通过会议、培训、网课、考试等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规进行学习,增强了机关、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职。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示范,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切实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需将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三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政府与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上门,召开惠企政策宣讲会,讲解惠企纾困政策,引导辖区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惠企政策红利,为企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充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坚持“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今年,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共计公开各类公示71次,完成各类帮办代办事项300余件,真正做到把温暖和服务送到群众的心坎上,不断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落实“三项制度”,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求综合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好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实行城市管理与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的模式,合理高效地完成多项执法工作。三是强化执法日常监督责任,健全动态巡查抽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提高执法效率,及早发现处理,有效降低执法成本和防范风险。全年综合执法大队出勤1700余人次,200余车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起,罚款8300元,行政检查187起,做到了行政处罚100%及时向社会公示,及时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多元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通过访调、公调、矛调、司法等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矛调中心接待群众,每月20日,班子成员深入村队联系群众,发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66件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起,涉及当事人13人,无上诉案件。二是开展“矛调机制在你身边活动”,各村整合人民调解资源,与党群服务中心联署办公,落实走访、摸排、调解、化解的闭环模式,确保群众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化解。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安乡村”建设,利用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九全”工作机制,发挥网格员“六大员”职责,做到“五到位”,坚持入户排查走访,对“四失、五类”人员,我们健全底册,落实常态化管控,对存在风险隐患人员实行每周两次电话一次见面帮扶模式,全年未发生一起恶性案事件。四是推进法律服务基层工作。全镇20个村均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落实律师坐班、参与调解、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制度,今年,司法所及法律顾问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129人次,审核村级合同131份,出示法律意见书19份,为各村提供了有效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律素养。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100余项重点普法内容按照行政职能进行分解,推动各部门落实普法宣传责任。二是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国家安全、禁毒、反诈、民法典、网络安全、宪法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三是深化“法律六进”,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在各村、集市、学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达30余场次,张贴各类宣传海报800余份,发放宣传单、册2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40余条,实现村、学校、企业等单位全覆盖,推动普法宣传学习的热潮。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度不高。个别部门、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在日常工作中,有的不直接参与行政执法,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行政执法部门的事,是有执法权工作人员的事,存在事不关己思想。

(二)执法培训力度不够。由于法律知识储备不够,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在执法中存在程序不严谨,执法业务不熟练的情况,虽然区级权责下放到镇里,实行综合执法,各职能局组织了部分执法培训,但培训的广度及深度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各领域执法专业知识庞杂,需要全员系统化的强化培训才能熟练掌握。

(三)普法活动缺乏创新。受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经费保障、开展学法普法教育活动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传统的集中讲座、集中学习宣传等形式受到一定影响,在日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没有结合形势的发展要求,普法活动的开展缺少新亮点、新举措,普法活动范围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四)缺少专业的法制工作人员。现有执法队员都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工作不对口,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专业的法律问题难以解决,存在有事无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快速提升。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统筹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按要求将述法内容纳入述职内容。

(二)带头学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和指示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统筹谋划工作。坚持大事大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加强法治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先后召开10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配齐补强执法人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行政执法证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编人员要应考尽考,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夯实基础。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规定,做到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及时公布事后结果和相关数据。加强对法制审核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深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重点法律和新修法律的宣传,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大力开展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借鉴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政企沟通,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