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唐庄镇2022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31 10:59

区人民政府:

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我镇逐项梳理总结本单位在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总体工作情况,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直机关的具体指导下,2022年我镇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投入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到常抓不松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镇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镇政府党政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法治保障和合理性。

(二)完善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积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较完整的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办法、细则及相关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坚持重要事项早公开、日常工作常公开、能公开的事项必公开的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彻底、严谨,对于涉及民生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了细致、精准公开,让人民群众对于关乎自身的问题有问题及时提、有问题有渠道提、有问题及时收到相关部门的反馈。

二是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镇党委政府切实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村广播等各种手段和形式将公开事项的详细情况进行介绍,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人民群众能够看得及时、提出意见及时、反馈问题及时,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今年全镇共有行政处罚案件15件,其中露天焚烧案件9件,露天烧烤1件,焚烧生活垃圾2件,占用消防通道2件,倾倒生活垃圾1件。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镇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五)结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今年在正常开展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我镇紧紧抓住各项大的活动开展了普法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禁毒宣传、民法典宣传、社区矫正法宣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系列宣传活动。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悬挂安全标语条幅150余条,受教育群众数千人。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我镇每季度对辖区270余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全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23余处,都在期限内得到了及时有效整改。悬挂安全生产条幅40余幅,开展燃气、用火、用电等培训会议13次;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我镇结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及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对辖区单位、行政村每月进行1次矛盾隐患排查,对黄赌毒、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人等作为重点对象每周进行1次有针对性的治安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北京“两会”,党的二十大等敏感时期,对重点人群每日都进行矛盾隐患排查。

(六)加强维稳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积极发挥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制定了镇级领导干部接访实施办法,搭建了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农村三大纠纷等热难点问题而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发挥舆情信息采集作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在法治思想学习中存在不足与欠缺,镇党委政府一直坚持依法治镇,但是党委班子成员以及一般工作人员在法治思维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在学习理论知识的过程中缺乏有理论基础的人才进行授课教学,导致学习效果不明显。在学习中,理论学习、条文学习较多,实际操作较少,导致学以致用发挥的不好。

(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作用发挥得不充分。平台管理知识培训少,在微信群上指导的多,现场讲解的少。今年一年镇党委政府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持续加大,加强了安全检查执法、水利执法、农业执法、综合执法等各类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加强了执法装备的补充,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4次,对依法执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法律条款运用不准确,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况也偶有发生,对我镇的整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评比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建立执法人员的车辆、执法设备、执法服装、执法器材的相关保障方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高速开展。

(四)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今年我镇有多人次发生信访、上访等情况的发生,党委政府在利用法治思维调解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法治思维还有欠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的机制建立多流于形式,缺少合力,导致一些矛盾纠纷没能处理在萌芽状态。

(五)法律学习力度有待加强,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由于今年疫情肆虐,耗费了政府的精力和财力,机关干部虽参加了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但由于事务繁杂,时间和精力上都不能得到根本保证,学习上缺乏有针对性和系统的学习,整体执法水平也亟待提高。

(六)执法力量薄弱。面对今年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疫情反反复复,我镇执法的工作量增加很多,执法人员却在减少,造成执法难度加大。

(七)群众的法律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发现,仍然有部分群众缺乏法律观念,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知道该违法行为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党政主要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一是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报送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定期调度镇各部门、各行政村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进展情况。

(二)注重法律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制定科学、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常态化,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机关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展开学习,定期组织召开法治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本领。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法,重点学习宪法、选举法、农业法、土地法、民法典等与政府工作、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注重法治服务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建设法治专门队伍、法治服务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李专业律师为我镇常年法律顾问,随时为我镇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和轮训。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镇党委、政府继续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成立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干部在法制方面的培养、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做好我镇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机关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决策要在集体讨论、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言作出最终决定。主要负责人在各类决策制定过程中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加强决策的法律支撑,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三)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进一步抓好《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政府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五)持续加强法治思维、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入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中央、市、区三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落实,不做以会议传到会议,要将会议的精神实质内涵吃透、弄懂、弄通,不将学习创新理论知识流于表面、浮于形式。

(六)加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疫情初期的硬堵、硬塞等临时性措施逐步提升到科学法治的疫情防控上来,确保迎请防控和科学法治发展的有序同步进行,减小疫情防控带来的各方面损失。

(七)着力推动基层治理的薄弱环节,我镇为农业人口众多的大镇,基层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治理与农业农村人口众多、知识层面不高有着较为突出的矛盾,党委政府针对这一特性着力从人民群众善于接受、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入手,基层干部全力下到基层中去,与人民群众谈知心话、聊知心事,少从大道理、大理论、大方针去教育群众,而是从群众的点滴小事引到大的决策部署上来,让人民群众能够从常识知识当中接受,促使基层治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同时更是消除人民群众顾虑的重要抓手。

(八)配备适应新形势的专职平台管理人员,加强对专职平台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流程,避免出现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其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理念,在行政执法中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形成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