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2 10:25


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2号)文件及你中心职责,现提前下达你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420.7万元。

请你中心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请列入“213012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