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2号)文件及你中心职责,现提前下达你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420.7万元。
请你中心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请列入“213012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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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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