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安排,依据《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宝坻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级总体预案修订工作,立足宝坻实际,通过深入调研评估,形成了《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26日起)。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电子来信方式反馈我们,邮箱:bdqyjj02@tj.gov.cn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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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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