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关于2021年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结果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食安办 发布时间:2021-08-12 12:16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和复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21〕10号)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做好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准备,并积极推进宝坻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创城工作的整体认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2021年宝坻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就宝坻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6日(15天)。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传真):022-29221989


附件:2021年宝坻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2021年宝坻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报告



一、城市基本情况

宝坻区是天津市的市辖区之一,总面积1509平方公里,南北长65千米,东西宽24千米,下辖6个街道,18个镇,户籍人口72万。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宝坻区与北京、唐山、秦皇岛一起列为京唐秦发展轴重要节点,区域内有已建和在建的京哈、津蓟、塘承、唐廊等四条高速公路和京唐、京滨城际高铁。全区林地52.2万余亩,林木覆盖率34%,是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先进区。全区拥有耕地123余万亩,是闻名华北地区的“三辣”之乡,水稻种植面积30余万亩,是全市最大的水稻生产基地。拥有宝坻新城、京津新城两座新城,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京津新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两个非首都功能疏解平台,以及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区、口东工业区、潮阳工业区四个市级示范工业区等发展载体。宝坻区城市载体功能不断增强,投资环境日益完善,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被誉为“风水宝地”。近年来,宝坻区坚持以打造“北国江南、京畿重镇、人文宝地”为愿景,引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总体呈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1万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9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4家,食品销售单位5399家,餐饮服务单位2565家,备案食品摊贩1772户,农业种植基地6个,畜禽养殖户110户,水产养殖户8户,农资经营户76户。

二、创建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宝坻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自2017年2月正式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照创建标准,部署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1.出台创建方案,确立工作机制。2017年2月,宝坻区印发了《宝坻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一办六组”工作机构,全区参与创建的单位和部门达到62个。明确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档案资料组、联合执法组、综合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推动组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了工作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创建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各项创建任务有效落实。

2.建立“双组长”制,创建工作“党政同责”。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2020年印发《决战决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宝食安〔2020〕7号),成立了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部分区委常委和区政府3位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每年都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年度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创建工作推动会议一并召开,定期部署,解决创建实际问题。

3.“上下联动”,开展创建攻坚行动。2021年是全区“创城”攻坚决胜之年,区食安委印发《宝坻区2021年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安排意见》(宝食安〔2021〕4号),开展创建攻坚。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部分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采用“一办六组”协调机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同时明确了培训部署、资料归集、现场提升、广泛宣传、自查自评等行动内容,切实将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三、创建工作举措

(一)强化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是出台《宝坻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津宝党发〔2020〕14号),以区委、区政府联合名义下发,建立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部门监管事权清单,24个街镇以及开发区分别制定本级落实措施,建立本级责任清单,确保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20项民心工程”;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审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区委书记、区长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结合重要节日保障、重大活动保障等,调研食品安全工作。三是区委、区政府每年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内容,定期开展督办督查。在2020年,由区委督查室和区绩效办牵头组成督查组,详细对照《宝坻区“创建食安城”问题点位责任清单》,对街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暗访督查。区融媒体中心全程对暗访督查进行摄录。通过督查督办,既提高了全区各级单位、部门的思想认识,又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区委巡察办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巡察,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区人大、区政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每年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视察和提案督办。2017—2020年,区人大共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视察3次,区政协共提案督办食品安全工作事项4项。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不断加强区食安委和食安办建设,于 2020 年出台《关于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宝食安〔2020〕7号)、《宝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宝坻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等,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调整为56个,区、街镇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二是区食安办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每年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创建工作推动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研判食品安全形势、通报工作信息、交流创建经验。三是健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制度,成员单位之间建立了交流通道,实现了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渠道畅通。

3.强化评议考核与投入保障。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对各镇街、开发区以及区级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印发《宝坻区街镇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食品安全工作权重占比不低于3%,切实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二是逐步加大投入保障。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提升。2017年至今,全区共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1.02亿元,用于食品安全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食品和农产品抽检、校园和养老院食堂“阳光餐饮”工程、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项目提供了雄厚的经费保障。

4.持续开展风险监测工作。一是每年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覆盖各类风险易发食品,同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阳性数据随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每年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抄送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监督抽检工作,以便抽检工作更有针对性。二是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2020年共采集送检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子监测样品107份,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样品184份。三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目前全区有5家监测哨点医院,2020年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502例。

5.推进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一是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出台《宝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天津市宝坻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为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制定了宝坻区农药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农药)监管基本制度、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农药使用指导管理制度、农药台账记录管理制度,制定了饲料兽药监管名录制度、兽药饲料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饲料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等,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三是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印发《宝坻区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方案》《宝坻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等,截至目前,全区完成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 113.46万亩次,农药使用量比2018年减少0.4%。四是严格畜禽屠宰管理,全区有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其他畜禽屠宰企业3家,产品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五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辖区粮食收储企业均建立了完善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档案;积极开展新收获粮食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定年度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方案,2018—2020年,共完成监测92批次,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出台了《宝坻区超过卫生标准(含重金属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宝发改〔2018〕13号),建立了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实现了超标粮食闭环管理。

6.落实全过程监管。一是落实《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试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对全区47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风险分级和动态管理,并根据年度风险等级划分结果,按照对应的周期和频次进行监督检查。以生产环节为例,2020年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90家次,发现问题155个,均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整改,日常巡查和问题整改完成率均达到100%。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持续加大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和风险防控力度。三是积极落实《天津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制实施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依法颁发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证、许可范围变更(减项除外)的企业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换证、名称变更的获证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实承诺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从重处罚。四是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每年印发《宝坻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宝坻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将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100%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完整做好陪餐记录。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协调,统筹安排,根据复课开学进度,分批次完成食品安全自查、检查。学校食堂、学生军训基地食堂等复课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五是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区政府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宝坻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贯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冷库“野味”排查监管。进一步督促冷库开办者落实肉类入库检查制度,加强入库检查。截至2020年底,辖区在营的冷库经营者共15家,冷库贮存者共36位,共贮存食品、食用农产品856.05吨,无存储、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另外,结合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事业单位食堂监督检查,遏制铺张浪费现象,营造“尚俭崇信”的社会氛围。

7.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执法办案。一是开展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集中整治行动,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出动执法人员数千人次,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食品原料、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二是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肃执法办案。2018—2020年,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57件,罚没款合计442.76万元,立案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30起,打击处理33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转发市食安办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宝坻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协调会议制度》(津宝党法〔2018〕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津宝检会〔2017〕1号)、宝坻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等,定期组织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做到有案必移,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涉案物品处置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

8.强化监督抽检,搭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委托自建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按计划要求均衡推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抽检计划完成率达到100%,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业态。截至2020年,全区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共计79家,监督抽检(含省级)覆盖率达到100%。同时,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二是搭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宝坻区成立有宝坻区餐饮协会、宝坻区米业协会、宝坻区大唐庄镇水产养殖业协会、宝坻区大钟庄镇蛋鸡养殖协会、宝坻区黄庄生态米业协会、宝坻区泥鳅养殖业协会、宝坻区友民种猪繁育技术协会等7个食品领域行业协会,编制了协会章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查餐厅、看监管”等社会监督活动,出台《宝坻区食品安全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按照每个社区和行政村2名的标准配备,全区共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1620名。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制度、考评制度、报酬保障制度等,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治理的“触角”作用。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2020年宝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宝普法办联发〔2020〕1号)、《宝坻区区直部门、街镇普法责任清单》(宝普法办发〔2019〕8号)、《宝坻区关于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津宝党发〔2019〕83号)等,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设立“食安宝坻”微信公众号,持续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动态。各成员单位、各街镇积极营造浓厚的食安氛围,区科协利用科技下乡、科普日等,落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以村居社区、涉食企业、商场超市、餐饮店面等为重点,发挥活动带动作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八进”活动,在公交车(站)、火车站、高速路口、宾馆、旅游集散地、村社、学校、机关、医院、企业及其它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仅2020年,举办“创建食安城”文艺演出两场,发放餐桌宣传牌五千个,雨伞三千把、购物袋一万个、宣传条幅三百余幅、宣传画两万余张、食品安全监督栏五千余个,设计制作“宝坻区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情况万人大调查问卷”有奖问答APP,有2万余人参与调查活动。四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出台《宝坻区中小学营养餐指南(2019年版)》、《宝坻区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活动方案》等,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以食品安全公开课、主题班会等形式,使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切实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走进学生。五是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12315热线和88908890便民服务热线覆盖全区,实现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2020年,共接报食品类消费投诉1018件,线索举报749件,均按时处置办结。此外,出台《宝坻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宝食安委〔2018〕4号)、《宝坻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宝食安委〔2018〕5号)等,对举报人进行保护,落实举报奖励。《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共计发放奖励11件,累计兑现发放举报奖金2.4万元。

(二)提升监管能力。

1.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一是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监稽发〔2021〕35号),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二是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津宝编发〔2020〕6号),成立宝坻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市场监管所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区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时间不低于每人每年40学时。三是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建设。公安机关组建专业队伍,承担环境污染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职能,专业装备配备齐全,办案保障有力。

2.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一是按时完成检测任务,2018—2020年,全区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1635批次,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监督抽检超过总抽检量的一半,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二是加强天津市宝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建设。积极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检测设备配备齐全,检测人员保障到位。三是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拓展检验检测范围。采取“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的模式,在辖区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食品销售市场和3家大型超市共建立8个食用农产品第三方快检室,按照批发市场100批次/日、食品销售市场和超市20批次/日的频次,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抗生素等指标的快速检测,通过销售场所的LED屏幕公示检测结果。同时,快检室还免费为群众提供“你点我检”服务。四是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定量检测的同时,全区24个街镇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在17个镇,2个街道配备快检室、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3.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交流水平。一是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宝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宝坻政办发〔2020〕8号)、编制《宝坻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操作手册》,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区食安办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2020年,实战演练模拟某工地食堂30多名职工在就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造成,区食安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现场设置了事件调查组、医疗救治组、现场监测组、专家咨询组、新闻发布组、治安管理组六个工作组,演示了各职能部门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的程序和动作,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提升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水平。出台《宝坻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办法》、《宝坻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人才库实施方案》,每季度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每年组织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实现风险交流常态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误区、误解,权威部门及时开展科普宣传、解疑释惑,促进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理念,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

4.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水平。一是出台《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学技术局拟定的宝坻区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宝坻政发〔2019〕10号)、《宝坻区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评审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宝人才〔2020〕7号)、《宝坻区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将食品安全纳入本地科技计划,2018—2020年,共计兑现食品安全领域项目扶持资金974万元。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2018—2020年,全区共安排食品安全领域科技项目立项70项,其中,天津互惠蔬菜腌制有限公司联合天津农学院食品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开发的“低盐乳酸菌发酵腌制韭菜花酱工艺研究及HACCP体系建立”项目被列为“2018年宝坻区农业科技重大项目”,科研成果顺利转化应用。三是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截至目前,宝坻区建有天津市畜禽血液功能蛋白分离与利用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市食用菌液体菌种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水族动物功能性饲料企业重点实验室等食品安全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

(三)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管理责任。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审批规范要求,强化准入审查,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审批条件,发现问题后及时指导、督促企业整改,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符合规范要求。二是督促全区9000多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按照要求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采用监管部门集中组织、企业主动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集中培训不低于每年40学时,企业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许可与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宝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予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批)》、《关于固定食品制售摊贩申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的通知》、《宝坻区食品流动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等,对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登记建档,对食品摊贩进行备案。各镇街及时划定区域,引导流动食品摊贩、早餐车(亭)等进入固定集中区域,限时限地经营,实现规范化管理。

2.强化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自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天津劝宝超市有限公司)、食品批发市场(天津市宝坻区京东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天津市宝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良好行为规范,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下架退市、问题食品召回等各项制度。餐饮单位、大型商超、集中交易市场统一制作公示栏,全部实现制度上墙。二是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均建立并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三是开展放心示范工程建设。打造3条餐饮服务示范街,创建85家“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劝宝购物广场)。四是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印发《宝坻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规划(2017-2019年)》、《宝坻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阳光餐饮”的全程监管,让消费者通过手机APP等方式“亲眼”看后厨,“亲自”选餐馆,“亲身”来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五是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出台《宝坻区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加强餐厨管理的实施意见》、《宝坻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等,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全部进入集中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六是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

3.科学搭建产品追溯体系。一是积极构建互连贯通的追溯体系。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出口等环节企业加强生产经营记录,推动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目前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均建设了食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并与天津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对接,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公众可查询”。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作用,加强农贸市场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将肉类、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全面纳入天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平台,在劝宝购物广场、开元路菜市场等8家市场、超市设置节点,消费者通过手机扫码便可以查询肉类蔬菜入场和上市销售等信息。三是完善学校、医院、中型以上餐饮企业信息化追溯,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的支撑,完整实现建立可预防、可追溯、可召回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四是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工作,在天津劝宝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建立生鲜产品电子追溯系统。在手机或超市内的自助扫码机上,通过扫描蔬菜水果肉类等生鲜产品价签上的生鲜产品电子追溯码,可查询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检测信息、产地、进货日期、供货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等生鲜产品信息,实现了电子追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4.努力推动食安责任保险。一是出台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逐步实现风险分担和风险转移。2018—2020 年,全区共有30家生产经营主体参保,参保数逐年上升,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二是出台《天津市宝坻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在教育系统推广实施校(园)方责任保险,涵盖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不符合国家、行业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物品,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实现参保。

四、创建工作成效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

1.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宝坻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2.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持续提升。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的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全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1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8.74%。

3.2018—2020 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8%。

4. 2020年,宝坻区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等次,位居前列。

(二)食品安全治理不断完善创新。

1.推行“智慧监管”,助力食品产业“提档升级”。一是建立肉类、蔬菜产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倒逼实行标准化种养。宝坻区21家放心菜基地、44家肉鸡养殖场、1家肉鸡屠宰厂、70个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0家标准化水产养殖企业全部纳入信息化监管,产品上市均可追溯。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电子全程追溯体系,实现全链条监管。宝坻区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全部运用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流通环节使用生鲜产品追溯体系,餐饮业纳入“宝坻区阳光餐饮综合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全程追溯、透明监管、明白消费。“宝坻区阳光餐饮综合管理平台”目前已覆盖全区养老机构、中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单位2000余家。三是推行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打造“星级餐饮服务单位”工程。开展“随机查餐厅”、“查餐厅、看监管”活动,将检查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定期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基于大数据监管平台积累数据,评定“星级餐饮服务单位”,树立行业先进典型。

2.创新靶向监管,打好食品安全治理“组合拳”。一是落实“食安天津”指数。指数涵盖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40项基础指标,以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5项加分指标,客观反映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状态。通过落实“食安天津”指数,有效推动了全区食品安全短板工作及时整改和责任落实,提升了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二是引入第三方监管。通过政府委托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开展以暗访、明查为主要方式的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评估和覆盖全区所有镇街的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并将风险排查评估和调查结果纳入全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推动属地责任落实,实现靶向监管。

3.构建“食安共治矩阵”,共享创建成效。一是坚持立体式宣传。建设运行“食安宝坻”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设定“双安双创”彩铃,播放“农村大喇叭”和“社区小喇叭”。开办《“双安双创”进行时》栏目,建立“阳光食安数字展示中心”。每年组织“双安双创”专场文艺演出,开展食品安全“八进”活动,打造“潮白河湿地公园宣传走廊”,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氛围日渐浓厚。二是持续开展“扫扫拍拍”活动。利用村(居)委员会所在地、健身广场、超市小卖部附近和进出村(小区)道路,组织开展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万人签名”、“万人大调查”活动。食品安全协管员利用网格便利,动员市民群众“扫扫食安码”、“拍拍食品安全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宝坻区将继续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的目标,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宝坻区72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舌尖上的安全”。